《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31号)将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作为指令性检查项目。一般情况下,税务稽查人员选案主要采用分类比对方法,通过对自身数据的逻辑审核,指标分析等,对税收征管信息,企业财务数据及其相关税收信息进行分析,利用横向行业参数判断是否符合一般规律。而对于企业和个人的股权交易,由于这些资本性投资收益属于金融资本投资所得,相对于企业自身经营所得则较为独立,这也意味着该项目与财务报表中的其他项目之间的关联性较弱,仅仅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较难发现端倪,而行业参数,历史参数这方面的参考意义也不大。那么,税务稽查采集企业大宗金融商品买卖数据时,一般从哪里入手呢?税总发〔2014〕31号文件列出了三个渠道,具体如下:
为采集尽可能多的发生大宗金融商品买卖的企业数据,需要充分利用网络、证券交易所等具有公信力的渠道来收集所需的第三方数据,以夯实筛选涉税问题的数据基础,主要从以下三个渠道获取相关数据:
第一渠道是大宗交易平台。大宗交易平台是专门提供给大券商、机构、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的平台,主要是“大小非”持有者、券商营业部的游资和机构资金通过此途径交易。由于该平台的交易金额巨大、数据集中、交易对象主要是机构、企业等投资者,能较快获取纳税人大批量的大额交易信息,应作为调查取证的重要渠道。
第二渠道是通过牛网、鑫网等各种证券软件获取股票的减持初步信息。首先使用股票交易查询软件中的F10功能键查询企业的数据资料和股东信息,对沪深上市公司逐一查询,统计每个股票2012年至2013年底十大股东及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情况,筛选其中有减持股票的企业清单,同时剔出基金公司和银行等金融企业,并对持股股东企业减持的股票数量和减持时间进行记录。
第三是通过各种网站包括搜索引擎和上市公司的官方网站查询更为具体的信息。在第二部分查询出的样本公司减持股票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各种有关新闻网站搜寻所有有关减持股票或股权的更为具体的交易信息。在股吧、论坛上关注大量增持和减持企业的主题,发掘潜在的信息来源,再通过相关上市公司网站,详细查找相关信息,确认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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