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向各地税务机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甘国税发[2013]23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通过进一步明确涉税鉴证作用、鼓励引导税务代理、界定执业范围等措施支持甘肃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
甘肃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受各种因素制约,在全国一直处于落后地位,全行业收入不到5000万元,排名连续几年在全国倒数第三,西北地区倒数第一,全省还没有一家事务所进全国100强。
2013年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甘肃省税务师事务所75家,平均每家事务所收入不到67万元,最大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年收入也超不过1000万元,规模过小、服务层次低的状况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制约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职能作用的发挥。
综合分析,制约甘肃省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因素很多,关键的因素还在于税务机关的态度。
为进一步支持甘肃注税行业的发展,《意见》首先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入手,全面系统阐明了注税行业的作用,认为规范和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共建和谐税收,提高税法遵从度。通过加强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既维护税法严肃性,保障国家税收权益,又帮助纳税人增强纳税能力,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要求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积极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做好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
在具体措施方面,意见明确:
一是明确认可涉税鉴证的作用,要求对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认可。对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级税务机关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依法作出的涉税鉴证作用。
二是引导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要求对一些复杂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应广泛宣传,由纳税人自主决定选择税务师事务所代为办理。
三是政策信息保障。要求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人员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为注册税务师准确、客观、公正执业提供保障。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执业范围包括涉税服务类业务、涉税鉴证类业务。
要求税务机关提倡、建议纳税人对于一些税收政策性强,技术难度较高,涉税事项较为复杂、纳税人自行办理有困难的涉税事项寻求注册税务师的帮助。对纳税人涉及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税前弥补亏损、财产损失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业务,主动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积极支持和倡导。
同时还首次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服务,允许税务机关对一些纳税审核事项,税务机关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指导注册税务师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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