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要国、地两个税务局收没有必要,一个部门收就可以了。
应该说,“分税制”肯定是一个进步,但是,实施至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正规税收中央集中越来越多。“营改增”之后,估计将有65%—70%的税收被中央拿走;二是,越来越多的各级政府的共享税。一些税共享之后,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层级越低拿越少。另外,一个税要国、地两个税务局收没有必要,一个部门收就可以了。三是分税制的税大量从企业中收,地方只有办企业才有税,不办企业没税收,导致产能过剩等一系列问题。四是地方分得少,地方就要用卖地、收费、借债等方式来补充地方财政,导致征地拆迁矛盾。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面临破产风险。
分税制改革先划分好事权,谁的事情谁负责,中央、省、市县的事分清楚。按照事权划分支出,中央、省、市县划分好。支出的比例一般是中央35%、省15%、市县50%,收入的合理比例应该是中央50%、省15%、市县35%,中央将收入的20%转移给市县。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税收问题,中央收入主要来自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保基金、关税等等;省级收入来自销售税,如烟、酒、化妆品等,再加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分成,让省里收到15%的税收;市县的收入主要是房地产税、房地产交易税、遗产税、车船牌照税等杂税,占到地方总收入的60%左右。今后,如果地方靠房地产税、房地产交易税可取代土地出让金,市县就用不着过于依赖土地财政,靠现在的房子就可以收税。也用不着办那么多工厂,抑制地方上项目、上工厂的冲动。再就是解决地方政府钱不够的问题。通过这个办法,各收各税,各管各事,中央向地方合理转移支付,建立一个中央与地方都有积极性的现代财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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