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闻网兰州11月21日电 (张玉玺 李莉) 8月1日起“营改增”在甘肃试点运行以来,各级国税部门与财政、地税等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实施,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确保了试点改革有序推进、平稳运行。试点工作初现成效,呈现纳税人户数逐月递增,“营改增”收入稳定增长,减税效应逐步显现等特点: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逐月递增。10月份申报期,全省纳入国税部门管理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有12619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397户,占11%;小规模纳税人11222户,占89%。新增试点纳税人3071户。从运行情况来看,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纳税人2022户,占总数的16%;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0597户,占总数的84%,77%的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等4个行业。从地域分布上46%的试点纳税人集中在兰州地区,分布相对集中。8-9月新增试点纳税人3071户,月均增加1535户,占试点纳税人总数24.34%。
“营改增”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全省8月份征收“营改增”税收收入1671万元(为代开发票税收),9月份征收8518.81万元,10月份征收9934.15万元,累计征收20123.96万元。从行业看,交通运输业累计征收增值税9542.31万元,占征收总额的47.42%;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10581.65万元,占征收总额的52.58%。从企业类型看,“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累计征收增值税9844.70万元,占总额的48.92%;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征收增值税10279.26万元,占总额的51.08%。从地区分布看,全省60.25%的“营改增”收入集中在兰州、天水、酒泉等地。
“营改增”减税面大。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平均税负呈现下降态势。8月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平均税负4.19%,9月份平均税负3.58%,环比下降0.61%。总体上平均税负3.83%,其中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平均税负4.21%,小规模纳税人税负3%。试点纳税人普遍受惠,整体减税面达到97.88%。8-9月,营改增试点涉及的“1+7” 行业中大部分子行业税负下降,航空运输下降0.63%,研发和技术服务下降0.86%,信息技术服务下降2.77%,文化创意服务下降1.7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下降3.92%,鉴证咨询服务下降1.63%,广播影视服务下降0.40%。减税覆盖面大。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中81%的企业税负下降;应申报小规模试点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两项合计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面达到97.88%。
“营改增”政策减税效应明显。全省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减税效应逐步明显。从8-9月份申报数据看,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整体税收与按营业税计算办法相比增加682.72万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整体税收减少1555.18万元,直接减税872.46万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购买应税服务增加抵扣,间接减税11988.22万元,两项合计,减税规模已达12860.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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