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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 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07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127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7

  现将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油气田企业从事煤层气、页岩气生产,以及为生产煤层气、页岩气提供生产性劳务,按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文件印发)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7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530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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