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文件
甘方税师【2011】23号
关于执行部分人员补交养老保险金的通知
张掖分部:
总部分别于2011年4月9日、8月30日、8月28日下发了《关于补缴李霞等六名同志养老保险的通知》、《关于对贾文军等五名同志以前年度补交养老保险的批复》和《关于支付肖斌养老金事宜的批复》,近日反映以上通知、批复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执行。
一、端正思想,换位思考。我所是在1996年张掖税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成立的,上述通知、批复所涉及的人员在改制以前就在我所工作,他们青春年少就加入方正税务师事务所,贡献青春,挥洒汗水,至今有的人还在外地开拓市场,为方正事务所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无论人员如何流动,他们都始终不渝的坚守在方正事务所,可以说是方正的中流砥柱。现在方正事务所之所以能取的全省唯一的一家AA级事务所,之所以收入持续增长,年收入接近600万元,是全所人员努力奋斗的结果,常怀感恩之心,常换位思考,才能不断地加强团队建设。原来我们收入有限,经济条件不好,有很多想办而无法办的事情,现在事务所已经有所发展,理应将原来欠的、特别是对个人欠的账补上,因此希望你分部端正思想,严格按照通知、批复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及时补交。
二、补缴养老保险金单位负担金额
1、根据核实的数据,《关于补缴李霞等六名同志养老保险的通知》批复补缴单位负担养老金39,644.00元,核定单位实际缴纳52,068.15元,其中单位负担养老保险39,214.00元,负担延迟缴纳利息12,854.15元,以上补缴数额全部由单位负担,应有单位负担而从工资扣回的20%,计6,504.00元不再扣回,已经扣回的补发给个人,属于个人应补交的部分及相应的利息由相关个人负担。
2、根据提供的申报资料,《关于对贾文军等五名同志以前年度补交养老保险的批复》单位应承担补交的养老保险金合计16,763.96元,利息6,705.58元,合计23,469.54元,由单位负担,个人缴纳的部分及相应的利息有关个人负担。
三、补缴养老保险金的资金
为确保顺利完成补交工作,应有单位负担而从工资扣回的20%,计6,504.00元,单位应承担补交的养老保险金合计16,763.96元,利息6,705.58元,合计23,469.54元,总计29,973.54元,由总部拨付你部30,000元,专项用于养老保险的补交和扣款退回。补缴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及时将补交清单列表上报,同时将交款凭证原件报总部财务部。
四、关于肖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
2011年7月19日,肖斌向总部提出了《关于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报告》,总部意见按照生活困难补助从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由于下发的《关于支付肖斌养老金事宜的批复》没有表述清楚,现予以更正为:鉴于肖斌同志收入低、负担重,一次性缴纳2001年至2003年养老保险金有一定困难,经研究一次性补给生活困难补助5000元,资金由总部直接拨付肖斌个人账户。
五、其他事项
除以上改制前就在本所人员外,其他人员的养老保险等,按原规定执行,不再补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上一篇: 关于郝银兰同志技术职务评审的批复
下一篇: 关于调整工资标准的说明之一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