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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能化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24-01-0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魏翠翠 阅读数:205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化”)作为业界的佼佼者,近年来在研发领域的投入持续飙升,近三年内研发投入超3.5亿元,展现了其在科技创新上的决心与实力。然而,让人不解的是,近几年来竟完全未申报享受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甘肃能化却与这一政策“擦肩而过”,经分析,原因主要可能是两个:

其一可能是甘肃能化无法准确判断其研发项目是否属于政策规定的研发活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前提是研发项目必须满足有创新性、有系统的组织形式或具备研发结果不确定性等条件。然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也就是说,是否属于研发活动是由企业自主进行判断,税务机关后期核查过程中对判断有异议的,提请科技管理部门进行鉴定,该种方式下,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大,若判断不合适,可能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因此,甘肃能化可能是出于风险管控的目的,选择了更为保守的税务处理方式,以避免可能的争议和审查。

其二可能是甘肃能化缺乏研发项目资料全程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应完整保存项目实施前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项目计划书、实施中的进度报告、结题报告等资料。如果甘肃能化缺乏这些必要的研发费用记录和管理制度,未在生产经营活动和研发活动,或者在各研发活动之间进行必要的工时记录及分摊,或者没有完整保存相关资料,会导致加计扣除的备查资料不完整,无法提供支撑,也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甘肃能化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项目立项阶段进行研发活动判断评审。项目立项时一般会由企业内部专家或者外聘专家对研发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预算合理性等进行审核,企业可在评审事项中增加对研发活动的判断,由专家结合研发内容及成果判断是否属于研发活动,判断属于的,财务部建立对应辅助账,归集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另外,根据《甘肃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甘科高规〔2023〕4号),企业也可以考虑在加计扣除前提请税务机关向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根据鉴定结果确认加计扣除,既可规避风险,又可降低企业损失。

二是建立健全研发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制度,将研发项目立项、实施、结题等各环节工作细化并与各部门职能直接挂钩,完善项目审批、资料归档、阶段汇报等工作,确保科技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对接,使得财务部门归集的各项费用均有数据资料支撑,实现正向归集,确保项目资料、证据表单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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