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应先填写附表,后填写主表,主表数字需根据附表数据填写。附表按照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税额抵减的顺序来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填写主表、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附列资料一)、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附列资料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发生差额扣除项目时需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表(附列资料三),发生减免税业务时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发生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时需填写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附列资料五),发生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时需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发生税额抵减业务时需填写税额抵减情况表(附列资料四)。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中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的填写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的道路、桥、闸通行费,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第8栏“其他”。
2、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填写
已经抵扣但按政策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13至23栏中。
涉及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详见《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三、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的填写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按税率或征收率归集(不包括购建不动产、通行费)的进项”,反映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进项税额,不包括用于购建不动产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取得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购买的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将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填入对应栏次。
用于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列在第29栏。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规定,不需进行分2 年抵扣的不动产,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四、主表的填写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中的销售额都为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为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根据不同项目,分别填写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主表的销售额根据附表一中的销售额进行填写。
其中: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填写到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中,应填写到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中。
附表一中的“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合计填写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栏次。附表二中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填写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中。根据主表中注明的公式计算的“应抵扣税额合计”、“实际抵扣税额”、“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分别填写在相应的栏次。
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销售额1%减征的部分。
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由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减去“应纳税额减征额”计算得出。一般计税方法的留抵税额不能抵扣简易计算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主表第28栏 “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主表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五、即征即退业务的填写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填写在附表一“即征即退项目”栏次中和主表“即征即退项目”列中。未发生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无需填写相关内容。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需要在“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中进行分摊。
六、减免税业务的填写
发生免税业务时,需要填写附表一免税相应栏次和减免税明细表、主表免税销售额栏次。
本期按照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需要填写“减税项目”。“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期大于零时需要填写“减税项目”栏次。
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需要填写“免税项目”。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税、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按下列情况填写: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七、税额抵减业务的填写
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支出,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发生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按规定预缴增值税时,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本表第1行填写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支出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本表第4行填写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本表第5行填写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八、差额征税业务的填写
有差额征税业务的纳税人需要填写附表二第12至14列和附表三。附表二中第12列相应栏次的数值应等于附表三第3列相应栏次的数值。涉及金融商品买卖的需在附表三第4行填写。
九、挂账留抵税额的填写
增值税原一般纳税人,本次营改增兼有营改增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需要填写挂账留抵税额部分,主表中的第13 栏“上期留抵税额”、第18 栏“实际抵扣税额”、第20 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专用于挂账留抵税额的填写。贵公司不能填写上述栏次。
十、不动产分期抵扣的填写
当期发生购建不动产的业务,按照政策规定分2年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填写附表五对应栏次和附表二对应栏次。
适用分期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附表五第2列“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和附表二第10栏“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中反映。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填写在附表二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与此同时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五第4列“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填写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相应的栏次;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填写在附表五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的情形,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填入附表五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十一、纳税申报其他相关事项提示
1、纳税申报包括进项税采集、抄报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税控系统解锁四部分内容。
申报所属期需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申报期截止2日前登记天津市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可抵扣发票或在月底前进行发票扫描认证,再将确认勾选的发票明细数据或认证相符的明细数据导入申报软件。
在纳税申报期内,在联网状态下登录增值税开票系统,系统将自动向税务机关传送上月尚未上传的开票数据明细和上月汇总发票数据。
生成申报数据后,可通过网上申报并实时扣缴税款。申报成功后,在征期结束前,需要返回开票系统对税控器具进行清零解锁操作,否则征期后将无法开票,且不能通过网络在线清卡。
2、已申报营业税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申报
发生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业务,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控盘 “不征税开票”;金税盘“免税开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导入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9栏中填报,同时,纳税人应将本期开具的已申报营业税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销售额以负数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9栏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对应栏次。
3、网上申报尾差处理
进行网上申报时,由于销项税额汇总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会造成附表一销项税额与实际抄报税销项税额存在误差。误差在1元以内的,允许正常申报。对由于四舍五入问题产生的误差与实际的数据不符问题,您可以通过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1-8列对应销项税额解决。
4、纳税申报后如何缴纳税款
一般通过税库银划缴扣税的方式缴纳税款,需按时将足额资金在规定申报期限之前存入银行账户中,避免因存款不及时或金额不足延误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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