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进行时,看我们的省国税局在干什么?
发布时间:2016-03-17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方正税务师
阅读数:1966
【税虫新闻综述】 3月5日总理部署营改增最后1公里在5月1日冲过终点,号角吹响,作为我省主管增值税的最高税务机关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总局扎实做好全面营改增试点工作通知下发后,3月9日,专题向主管省长汇报我局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与省地税局召开联系会议,商议新试点纳税人交接事宜;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成员,下设综合业务、新闻宣传、征管服务、技术保障、教育培训、核算分析6个项目组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细致谋划,提早部署,技术保障工作全面推进
3月9日,甘肃国税在同地税部门进行协商后,立即着手纳税人基础信息接收中间库的准备工作,经过3月9日晚加班工作,完成了与地税网络联通、数据库搭建、与金三运维团队的技术方案设计;3月10日上午,完成了与地税技术部门的联合调试与测试;3月10日下午,纳税人基础信息接收中间库交付使用,为数据灌装做好了技术准备工作。
梳理出营改增试点上线相关的11个应用系统,将相关运行、监控、调试和压力测试等工作分别安排部署,每日专人维护,确保及时发现问题,不留隐患;已经完成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并对在网运行的申报软件运营商提出了上线技术准备工作要求和时间表,限期完成。
□精心制定方案分解,提前完成数据接受。3月10日,下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征管信息交接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交接范围、纳税信息传递方式、纳税信息核实及上报要求、纳税信息传递核实内容、发票缴销和使用等有关工作内容。通知指出,此次交接的试点纳税人为全省地税部门管理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营业税纳税人;国、地税间营改增纳税人信息传递采取“省级移交、市县级确认”的方式进行。营业税发票使用过渡时间为两个月;对涉及建安、房地产等行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后另行通知。3月11日,下发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及要求。分解出79项具体工作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结合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分别制定宣传工作、征管工作、服务培训和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方案,细化任务,靠实责任。3月12日,省地税局移交了营业税纳税人税务登记基础信息。加班加点接收、清分、下发工作并各地通知及时开展核实确认工作。
□持续开展纳税服务准备。多次开展实体办税场所压力评估,新增应用6座办税服务厅,改扩建办税场所13处,新增服务窗口274个,补充窗口工作人员328人。省局采购自助办税终端15台,对21台原有设备进行了升级。新增12366座席4名,将12366热线系统与省局网站纳税咨询、服务投诉模块进行整合。搭建面向纳税人的网络培训平台,建成89所实体纳税人学堂,储备兼职培训师资270名。
□纳税人确认工作正逐步展开。3月15日开始,各级国税部门要主动联系同级地税部门,根据移交的电子信息,共同逐户做好试点纳税人的核实确认和交接事宜;4月25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5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发票顺利开具;6月1日试点纳税人申报顺利进行等具体工作。
□研究征管衔接等问题。会议明确此次营改增接交管户,原有欠税继续由地税清缴;地税发票过渡时间为期两个月;联系地税开展二手房交易和生活服务业委托代征工作,扩大邮政委托代征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税务干部、纳税人的培训;及早筹备,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