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政策 > 政策解读 更多菜单 Menu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0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1795

为规范我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规范我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管理,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均简称业户)。

(二)明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三)规范定额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选择采用定额征收方式的业户,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核定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0年101日执行至20241231日。


原文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4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