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成立以来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就将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开展,到如今已经举办了100多个班次的培训,累计到会人员25000多人,编辑出版了9个版本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开发推出了2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承办了甘肃省两届房地产企业高级税收研讨会,组织编写了《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土地增值税税收法规汇编》《新企业所得税学习读本》《新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等诸多财务税收政策学习读本。培训之路是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推崇的服务之路。培训使客户了解税法和财务制度及缺乏的相关知识,培训是客户认识和感受一个中介机构真正的服务内涵和业务质量。
2008年是“两法”合并以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一年,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与原企业所得税在纳税义务人的确定、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及减免税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时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刚刚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的确定、资产计价、税前扣除等税务处理上有很大差异,企业如果不能完整、准确地掌握税收与会计差异的处理,就有可能导致今年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出现错误,留下很大的纳税风险。
组织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系统完整的学习新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掌握处理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方法,把握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的处理,降低税收负担,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对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税收业务知识,等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为此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专门派员参加了权威机构在北京、郑州举办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综合分析了以前培训的经验,调整修改了相关课件,准备近期将在兰州、庆阳、白银、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等地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为企业解疑答惑,实实在在将企业最需要的服务送到家。
据甘肃方正事务所培训部负责人介绍11月上旬事务所已将培训方案下发至各分部,11月中旬至09年元月各分部将按照培训方案以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培训核心内容,将视同销售、加计扣除、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变化(工资、广告、研发、捐赠、折旧和摊销等项新标准)等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主讲内容,在分部所在各地举办培训班,让企业了解和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各项配套政策,使企业切切实实做好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的年度培训决策,充分体现了一个税务中介机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税收政策的宣传和企业正确执行税法的辅导合为一体在培训工作中实现,发挥了税务中介机构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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