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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红韵]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219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公布)的规定,税务总局对娇子(红韵)12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741日起执行。


附件下载:

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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