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地税局党组下发《关于严肃重申坚决禁止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以任何名目非法从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通知》(甘地税党组发【2011】47号),严肃强调坚决禁止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指定代理、暗示代理,坚决禁止为纳税人举办有偿政策法规培训等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并针对此次类问题,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
一是各市州和各县市区地税机关,尤其是各基层征管单位,要迅速组织全体地税干部,再次认真学习省地税局党组《关于切实规范地税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关系问题的通知》(甘地税党组发[2006)31号)提出的五个方面的“严肃要求”,清醒认识指定或暗示纳税人接受税务代理,并按照税务代理行业的“行规”、“潜规则”,从税务师事务所及社会中介机构获取“回扣”、“酬金”等经济利益即为收受贿赂的严重性质,切实增强地税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廉洁从政。
二是各级地税党组尤其是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引起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组织力量,采取得力措施,对本辖区基层单位、地税干部与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非正当经济联系、是否存在指定或暗示税务代理并获取经济利益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防止地税干部在税务代理领域再“栽跟头”,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干部。
三是各级地税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利用税务行政权力强制纳税人代理、为纳税人指定和暗示税务代理、在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获取经济利益等问题,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防控措施,完善机制,建立相应制度,彻底割断地税机关、地税干部与税务师事务所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联系,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上一篇: 中税协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结束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