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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税务师已做好为纳税人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准备

发布时间:2011-07-25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94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于20113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甘地税发 [2011]57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力度,同时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土地增值税的有关法规政策,公平税负,兰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及纳税审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凡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的项目,均属于算的范围。清算的方式有自行清算、委托中介机构清算及税务机关检查清算。

为向纳税人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和纳税审查服务,方正税务师结合今年清算大部分为2006年以前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尽的清算方案,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服务:

(一)梳理开发项目,分析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

(二)分析判断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是否符合清算条件;

(三)测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的增值额及应缴税金,提出土地增值税清算筹划意见并辅导实施筹划措施;

(四)实施项目清算,清算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计算项目增值额及增值税额,编制清算申报资料(包括电子版),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清算报告。

(五)结合土地增值税清算,全面审查以前年度所涉及各税种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六)根据分析,全面审查税务清算年度所涉及的各个税种,对特殊业务的处理进行详细审查,出具纳税审查报告、调账建议书等;

(七)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取得税务机关签章的清算结论书。

(八)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向委托人提交最优的纳税方案,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经营效益。评价和分析委托人的纳税风险。

我们的愿望是“照亮纳税之路,体验方正服务”,坚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勤勉尽责、锐意创新”的理念,达到“合作、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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