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方税师[2011]10号
各职能部、分部:
送交报告文书的手续不规范,如果出现报告文书遗失,将会发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严重影响我所声誉。为规范执业行为,防止报告文书送交环节出现问题,明确责任,现就业务报告文书送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成报告文书,是指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各项业务所出具的,应送交委托人、税务机关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书面报告及其有关的资料。
二、送交报告文书应分合同约定送交单位、个人及份数分别填写《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签收表》(见附件),并要求接受单位经办人签收。报告文书资料不得送交于业务约定书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三、业务人员在送交报告及文书资料前,应按要求完整列明送交资料的数量、份数,并进行必要的核对;接受单位或个人接受送交的报告文书时,应提示其清点,并要求签名、盖章确认。
四、送交的报告文书含有电子版的,属于WORD文档的,应转换为PDF格式,以防修改;附件等资料是电子表格的,应进行必要的加密。
五、经接受人签字确认的《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签收表》应作为档案资料之一归入本项目档案资料保管。
六、未按本通知要求送交报告的,按考核办法扣相应的得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况按执业过失或重大过失处理。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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