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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扩围改革年内难有实质进展

发布时间:2011-06-22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王长勇 来源:财新网 阅读数:1513

     改革的主要矛盾在于中央和地方利益如何调整;财税专家认为不能对增值税扩围的减税力度期望过高

 

    较多迹象表明,将于6月底二审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减税的幅度以及受益人群的范围,将远低于社会预期。有专家称,个人所得税减税空间不大,中国的减税重点应放在增值税扩围改革。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官员对财新记者称,增值税扩围改革,今年不会有实质性动作,“改革靠后了。”

    今年3月全国两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对于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此即增值税扩围改革,具体是指将目前一些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从而降低这些行业的税负水平。

    增值税扩围改革,被称为“十二五”期间“有增有减”税改中最大的减税项目。为促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二五”期间将推进多项增税改革,具体有:对居民住房征收房地产税,提高车船整体税负并提升车船税立法层次,提高消费税、资源税税负并扩大征税范围,研究开征环境税等。

    而目前中国宏观税负水平超过35%,已远高于和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水平,因此,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的税负,应以相应的减税改革对冲,以防宏观税负过高阻碍经济发展和恶化社会整体福利。

    作为增税改革,在迈入“十二五”的第一个月,即今年127日,上海和重庆两地政府宣布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并于次日开始对部分房产征收;225,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车船税法,规定于2012年起施行;此外,资源税改革早有定案,可以即时推进。

    作为减税改革,个税修正被认为是短期内能实现的项目,但是,政府提出的个税修正案的减税幅度有限,社会公众开始将减税期望,寄望于增值税扩围改革。

    “增值税扩围改革难度很大,不仅涉及到减税,主要矛盾在中央和地方利益如何调整。”多位参与改革方案研究设计的财税专家称,改革初期,只会将少数行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比如生产性服务业。因此,“也不要对增值税扩围的减税力度期望过高。”

    对于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进程,有专家分析称,不但今年不会有改革安排,本届政府也难以实质启动此项改革,“增值税扩围改革,可能要推延至下届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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