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六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自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节录
104. 兰州酒钢宏顺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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