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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纳税人上告税务机关多征税款案一审结案

发布时间:2005-08-15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www.ctaxnews.com.cn 阅读数:1822

  
      
   

    近日,西宁市第一例纳税人上告税务机关多征税款案一审结案,税务机关胜诉。

 

 

  2005年2月3日,叶某从青海万华汽车贸易公司购得奇瑞。旗云SQR7162型轿车一辆,购车价款为80800元,当日他就到西宁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办公室缴纳了8300元的税款。6月14日,叶某以奇瑞汽车的价格调整为由向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西宁市国税局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收取车辆购置税,并要求西宁市国税局给他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城西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西宁市国税局依照相关条例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收取了叶某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其适用的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遂于8月4日依法作出了维持西宁市国家税务局对叶某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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