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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氧化铝加工贸易税收优惠正式取消

发布时间:2005-08-11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纳税人之窗 阅读数:1920

 
 

  传闻已久的取消氧化铝进料加工关税优惠待遇的政策最近终于出台。

 

 

  日前,商务部已经决定自8月22日起将氧化铝(含铝矿砂)、铁合金矿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也就是说所有进口氧化铝都将一视同仁征收8%的关税以及17%的增值税。此举将使国内90%的加工贸易冶铝企业受到直接打击,行业大洗牌在所难免。

 

 

  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50号公告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宏观调控和有关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决定将氧化铝(含铝矿砂)、铁合金矿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在公布的目录中,一共包括了氧化铝、铝矿砂及其精矿等11个税则号的商品。该公告将自2005年8月22日起施行。

 

 

  而业内对于国家的这个举措并非毫无心理准备。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未锻造铝8%的出口退税政策就已正式取消,并且还要征收5%的出口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加大了国内电解铝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大了出口难度,进而改变了近三年来电解铝出口快速增长的局面。

 

 

  根据专家分析,上市公司中,出口比例较高的焦作万方和中孚实业将受到较大冲击,同时,云铝股份和关铝股份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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