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邀请税法学界和税务机关专家召开《办法》实施座谈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专家认为∶《办法》改进和完善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机制,有利于减少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随意性,实现税收执法依据的规范、统一,填补了中国税收法律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空白。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税务机关制度建设质量,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试行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规章形式制定出台了《办法》。与会专家在座谈会上分析了《办法》实施的重大意义,解读了《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同时针对税务机关制度建设建言献策。大家普遍认为,《办法》在制度机制设计上体现了限制权力、明确规则、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法治理念,并注重制度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国务院法制办孔祥泉指出,《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纲要》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使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度建设方面走在了国务院部门的前列。《办法》有关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彰显了制约、规范、保护等法治理念。为提高《办法》执行力,切实发挥《办法》的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应高度重视落实工作,并注重跟踪施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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