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会上表示,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应该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引导企业自觉遵从。引导和帮助大企业建立健全涉税风险自我防控机制,有效提升其自我遵从意愿、能力和水平,降低遵从成本。二是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服务和全面准确的专业指导,构建快速响应、高效运转的涉税诉求处理机制,增进税企之间的了解、信任和合作。三是有效提高税收管理能力。适应大企业特点,建立以风险为导向,以一体化信息平台为依托,以防范、控制和应对税收风险为目标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
相对于税务机关的管理举措,企业代表关注的焦点则集中在如何有效控制不确定性带来的纳税风险上。不少代表认为,当前,我国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上还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税收管理体制上,目前我国还是偏重事后管理,事后打击和处罚的比较多,事前宣传和引导不够。二是政策执行和理解上各地有不同,企业感到很困惑。三是信息手段不够先进,报批手续比较复杂,存在重复保送的现象。这些不确定性给大企业的纳税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因此,他们建议,税务部门今后是否可以考虑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出台一个统一的跨行业和跨地区的税务协调机制,减少地方税务部门的自有裁量权,使大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沟通更加顺畅,实现税企双赢。
对于企业的疑问,王力也表示,今后,税务部门将创新纳税服务,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和培训,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在定点联系企业中按照行业实施管理,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全面收集行业涉税信息,制定分行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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