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税收堵漏增收的同时,也应给企业与普通职工减轻税负。给企业减负特别是给中小企业减负为涨工资提供了原动力支撑,避免企业因涨工资承受太大的压力。而减轻个税,让员工直接受益。
美国汽车大王福特100年前对工资问题有一段经典论述:“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这番话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早在2004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明确提出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随着经济发展,职工工资水平比以前有所提高。但劳动者工资增长远远跟不上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且金融危机打乱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步伐。自来水、天然气涨价,成品油频繁调价,居民用电将实行阶梯式改革。在一片“涨”声中,通胀压力显现,工薪阶层普遍希望涨工资。
当然,劳动报酬到底该怎样提高,提高多少,有待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政府出台政策,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就是一条重要途径(最近不少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值得肯定)。
减税也是必须的。最简单的一点,就是人们对多年未调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意见较大。另外,职工年底双薪合并计税,企业职工交通、通讯费、房补、饭补计征个税,客观上增加了职工税收负担。我认为,在促进税收堵漏增收的同时,也应给企业与普通职工减轻税负。给企业减负特别是给中小企业减负为涨工资提供了原动力支撑,避免企业因涨工资承受太大的压力。而减轻个税,让员工直接受益。
除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的比重以外,二次分配时也要把握公平导向,着眼于削峰填谷。比如,加大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补齐社会救助短板,也是在间接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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