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信号主导下,目前的买房优惠政策被进一步削减。财政部31日在网站上发布《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再次收紧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通知》称,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只要共同买房者中有一个已经有多套房产,就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
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2008年出台的一个政策。根据当时的规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的税率为1%;如果不是首次购房,税率为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5%。而由于之前财税部门都没有十分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到底是什么,所以一些城市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往往会将一方购买了房产之后再次与首次购房人联名买房的情况算作首次购房,从而放宽了这个政策的范围。
深圳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策略中心总经理周曜分析,在预期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不乏拥有房屋的投资客拉未买房的亲友共同买房,以获得契税优惠的现象。现在,财政部的通知从制度上堵住了投资客的这一降低成本的通道。“经测算,深圳地区取消普通型首套房契税优惠,税率将从1%上升到1.5%,升幅50%,估计一套房需多交契税7800元-1万元。”周曜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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