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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营业税起征点合理筹划房屋出租税费

发布时间:2010-03-1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284

小张在单位附近购置了一套新房,手中一套旧住房由此闲置,想用2000元修理一下,以每年25000元租出。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呢?

 

  个人出租房屋按税法规定,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和印花税,法定税率分别为5%12%1‰;城镇土地使用税,当地税率为年5元/平方米;个人所得税以租赁收入扣除法定的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法定税率为20%。由于国家为了促进廉价房出租,对个人出租房屋,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只能用营业税起征点来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小张每月应纳营业税25000÷12×1.5%31.25元,城乡维护建设税31.25×5%1.56元,教育费附加31.25×3%0.94元,全年应纳营业税31.25×12375元,城乡维护建设税1.56×1218.72元,教育费附加0.94×1211.28元。

 

  房产税每月25000÷12×4%83.33元,全年83.33×12999.96元。

 

  个人所得税前3个月因减除修理费用分别为[25000÷12-(31.251.560.9483.33)-800800]×10%36.63元、[25000÷12-(31.251.560.9483.33)-800800]×10%36.63元和[25000÷12-(31.251.560.9483.33)-400800]×10%76.63元。

 

  其余9个月每月应纳[25000÷12-(31.251.560.9483.33)-800]×10%116.63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36.6336.6376.63116.63×91199.56元。

 

  那么,小张的年税收负担是37518.7211.28999.961199.562604.52元。

 

  如果利用营业税起征点进行筹划,就可减轻小张的税收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未达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当地营业税的起征点是2000元,小张如果以23000元租出去,让承租人自己简单修理,就可把月租金降到营业税起征点以下,免征营业税。那么,小张每月就只应纳房产税23000÷12×4%76.67元,个人所得税(23000÷1276.67800)×10%104元,全年税收负担76.67×12104×122168.04元,比原来降低2604.522168.04436.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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