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近日表示,人社部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按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娃哈哈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提出,为了真正提高老百姓收入,应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到5000元。
“如果今年要提高个税起征点,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将个税起征点定在3000元。”德勤税务合伙人张宝云说:“再高则不太可能,会对税收收入产生更大的影响。”她透露,也完全有可能不设定一个具体金额,而是参照CPI等指数每年进行浮动调节,这一模式也已经开始探索讨论。
她进一步分析说,这样的变化牵涉面没那么大,也不会出现结构性调整,相关报批程序不会太复杂。
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许文表示:“改变个税纳税单位(个人或家庭),起源于分类所得税制和以个人作为纳税主体所带来的不公平。”他举例说,同样是每月有4000元工薪收入的两个家庭,一个家庭的两个成员都为2000元的工薪收入,不需要纳税;而另一个家庭只有一个成员有4000元的工薪收入,则需要纳税,其结果显然是不公平的。
张宝云介绍,国外一些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相比个人单独申报,这种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个税,增加了很多扣除的项目,税率也会有所下降,总体而言,这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更公平、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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