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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探讨修订汇算清缴业务准则

发布时间:2010-03-0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260

前不久,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修订专题会。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纳税服务司和部分地方税协负责人以及税务师事务所专家骨干共47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讨论稿)》进行了深入讨论。据悉,目前该讨论稿已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中税协将在全国注税行业内征求意见并做进一步修改审核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准。

 

在专题会上,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说,注册税务师行业现阶段面临的根本问题是规范和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前不久发布的《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使行业执业准则体系拥有了基础性依据。中税协协助总局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也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健全执业准则体系,规范注册税务师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执业行为,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表示,注税行业对税务机关提高征管质量,降低执法风险都有很大的作用,在协助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完成汇算清缴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是具有广阔发展前途的产业。注税行业要建立健全规范的规则约束,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断提高注税行业的执业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注税行业执业准则的发展历程、近期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进程和注册税务师条例的立法计划,并对汇算清缴业务准则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中税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起草组负责人在作修订说明时提出6项建议。一是具体业务准则必须与基本准则的结构、概念保持一致,二是鉴证事项应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纳税申报表项目,三是突出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区别于其他鉴证业务的特点,四是通过执业标准体现行政管理在汇算清缴鉴证业务中对注册税务师的要求,五是明确注册税务师和被鉴证人在执行鉴证业务过程中的责任,六是业务约定书备案及鉴证报告统一应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对所得税的全程管理之中。

 

中税协副秘书长王文彦在会议总结中表示,规范专业的执业准则对于建立和发展智能型、高水平的注税行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执业准则的制订工作要坚持倡导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原则,在高标准严要求下,不断地提高职业操守。他要求,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修订要紧跟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步伐,探索一个循序渐进、行之有效的示范模式。同时,与准则配套的指南要同步完成,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和应用软件推广工作,确保准则的贯彻实施。另外,中税协要做好准则制订的相关基础工作,尽快编写《中国注册税务师实用专业辞典》,统一准则理论研究中的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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