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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深加工增值税政策有漏洞

发布时间:2010-03-02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557

    在“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工商联提案纠正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征收政策漏洞。

 

  提案认为,据调查,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按照工业增值税税率17%执行,但是扣除原料的税率则按13%;这个13%的税率是国家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优惠税率,即优惠了4%;如果深加工企业的原料扣除税率为17%的话,则4%的优惠就享受到了;而按照13%扣除就享受不到这种优惠,等于初加工阶段的优惠部分又被深加工阶段给“找补”回去了。也就是说,深加工企业增值税的实际税率高于工业企业17%的税率。比如,1只烤鸭的价格是40元、1只白条鸭即原料是25元,企业实际缴税额为40X17%-25X13%=3.55元;但是,企业应缴税额为40X17%-25X17%=2.55元;实际缴税额减去应缴税额等于1元,即企业多缴税1元。一个年加工烤鸭1000万只的中等企业,一年就多缴税1000万元。

 

  工商联建议,由国家财税部门尽快在全国范围纠正这一政策漏洞,即按17%的税率收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对于多年来超标准征收的税款,采取合理合法的办法(如逐年抵扣应纳税款)加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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