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工商联提案纠正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征收政策漏洞。
提案认为,据调查,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按照工业增值税税率17%执行,但是扣除原料的税率则按13%;这个13%的税率是国家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优惠税率,即优惠了4%;如果深加工企业的原料扣除税率为17%的话,则4%的优惠就享受到了;而按照13%扣除就享受不到这种优惠,等于初加工阶段的优惠部分又被深加工阶段给“找补”回去了。也就是说,深加工企业增值税的实际税率高于工业企业17%的税率。比如,1只烤鸭的价格是40元、1只白条鸭即原料是25元,企业实际缴税额为40元X17%-25元X13%=3.55元;但是,企业应缴税额为40元X17%-25元X17%=2.55元;实际缴税额减去应缴税额等于1元,即企业多缴税1元。一个年加工烤鸭1000万只的中等企业,一年就多缴税1000万元。
工商联建议,由国家财税部门尽快在全国范围纠正这一政策漏洞,即按17%的税率收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对于多年来超标准征收的税款,采取合理合法的办法(如逐年抵扣应纳税款)加以退还。
上一篇: 主要税种法定税赋高 将提案减税
下一篇: 全国税务系统双先 甘肃四个榜上有名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