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分部:
根据《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人事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之规定和《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经研究决定对贾丽娜等四名同志的技术职务聘任批复如下:
贾丽娜同志聘任技术职务为中级业务助理,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
刘艳梅同志聘任技术职务为中级业务助理,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
刘文娟同志聘任技术职务为初级业务助理,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
金兴娟同志聘任技术职务为一级业务助理,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二0一0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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