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0年始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以下简称“国十一条”),国十一条明确提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 由此不难预见,2010年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掀起一场税务稽查风暴;同时,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虽然经过了税务机关组织的培训,但是很多问题还不是很明确;税务机关通知,自2010年1月恢复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清算,看来2010年将是不平凡的一年!未雨绸缪,才能决胜千里。方正税务师愿做你理财的助手、管理的参谋,为此决定在
一、培训内容
(一)国十一条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调控措施
1、国十一条涉税内容;
2、国十一条与房地产企业纳税风险
3、防范税收风险的基本策略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1、开发产品是否完工的界定;
2、按照预售房款和计税毛利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的扣除;
3、地下车库的税务处理;
4、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收入的处理
5、开发项目成本对象的确定,共同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的分摊、销售成本的结转;
6、合作建房的的所得税处理;
(三)土地增值税的预交及清算准备
1、土地增值税焦点问题;
2、土地增值税最新政策解读
3、土地增值税清算策略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确定在2010年2月5日(星期五,农历腊月22日)
地点:兰州市庆阳路161号,城关区南关十字民安大厦B塔5楼南教室
三、培训资料及费用
培训资料:资料费、培训费100元,具体项目如下:
1、《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汇编(2009修订版)》,工本费30元;
2、《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资料——新31号详解》,工本费15元;
3、资料袋及笔记本、笔等10元
4、场地费、讲课费45元
四、举办单位及主讲人
举办单位: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从事涉税鉴证、税务代理和税务咨询业务,甘肃省最大的是税务师事务所之一,专业特长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涉税事宜、税务咨询。
主讲人:方斌国,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税协理事,多年从事房地产业务税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丽霞 王 莉 电话:0931-8440220
传真:0931-8106136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61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B塔8楼)
如有意参加,请填写回执传真或交给我所工作人员。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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