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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棚户区改造将享受充分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0-01-14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61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在113日国新办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内容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城市和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将充分享受免税以及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倾斜。

 

  王保安介绍说,支持城市和工矿棚户区的改造项目是财政惠民政策涉及的一个主要取向,在这个政策的设计过程中,包括了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免税。一是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城市和工矿棚户区的改造的安置住房免征土地使用税。二是免征土地增值税。三是免征印花税。四是减征契税,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

 

  第二个层次就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项目免收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

 

  第三个层次是作为政府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免收土地出让金。以上三个层次的财税政策对促进城市和工矿棚户区的改造作用力度将非常大,充分体现了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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