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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优惠延长至明年底 1.6L及以下征收7.5%

发布时间:2009-12-10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30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决定,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按7.5%征收。

    会议认为,去年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央采取了一些列惠民生、促消费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促进了家电、汽车、住房、节能环保产品等行业的生产和结构调整,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明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很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仍然需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总的原则是,促进消费的政策必须进一步加强,现行政策大部分要继续执行。其中,有关汽车消费的政策有:

     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131

    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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