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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 望两年内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05-06-13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新快报 阅读数:1749
    并轨后税率可能在25%左右,有望两年内正式实施,过渡期为五年
    (中新)香港《大公报》报道称,一度争持不下的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问题终于取得重大突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已就此达成原则性共识,决定统一两税。如果明年能完成立法程序,并轨后的内外资企业税收新政将有望在2007年年初正式实施。
    报道援引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话表示,从财政运行来说,统一两税主要的问题是怎么消化和应对减税的冲击,财政部已对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到25%的影响作过测算。财政部长金人庆明确指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问题拖得越晚,并轨税率就会越高。对企业来说,也是拖得越晚越不利。
    贾康称,目前外企的税率是15%,内企是33%。外企税率上调和内企税率下调需要同时平衡。并轨后的税率区间估计在20%以上,最大可能在25%左右。
    贾康指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可以在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方面使中国现在的企业竞争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也将有助于提高中国的外资利用水平,其影响肯定是非常深远的。
    不过,贾康又说,内外资所得税并轨必须有一个过渡期。“凡是增加负担的措施都有过渡期。我们一九九四年改革的时候,也涉及到内外资负担提高的问题,也有五年的过渡期。这次也会有五年的过渡期。”
    他说,“我们有信心,在实现这样的改革以后,中国的外资利用水平可以进一步提高,总体利用外资大的格局不会受到冲击。当然这里面一些具体的政策还要进行周密的考虑,要精心地设计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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