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9〕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已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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