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振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沈浩民:振兴规划明确将纺织行业出口退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传递了国家扶持纺织行业的信心和决心,但实际效果未必很好。因为现在的外商很精明,他们对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都很关注。出口退税率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加了,外商在签订合同时就通过进一步压价来瓜分这个利润空间。去年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后,振涯实业集团增加利润大约300万元,但其中被外商瓜分的约占60%,集团实际获利只有100多万元。我们建议,政府根据企业出口创汇情况,对企业进行直接的财政奖励或补贴,这样就能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江苏省海安华强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卞童:我在多方了解纺织行业的生存状况后发现,短期内出口退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的优惠力度还不大,出口退税率还需提高。从去年以来,国家已经多次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与其小步快跑,不如一步到位,把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5%提高至17%。
相关税收政策搜索在纺织产业的振兴中,汽车产业适用的增值税转型、企业兼并重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税收政策,纺织产业同样适用,在此不再重复。
我国是纺织产品出口大国,出口退税政策对纺织产业振兴至关重要。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连续调整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有力支持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
从2007年7月1日起,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形成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近年来的最低点,纺织产品出口遭受了严峻考验。一年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3个月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通知,决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2009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决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目前,有关再次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呼声不断,纺织产业期待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纺织产业需要收购大量的棉花、麻和蚕丝,而在棉花、麻和蚕丝的种植、收购、加工等方面,我国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税收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政策为纺织产业建设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收购棉花、麻和蚕丝等农产品提供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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