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税务代理协议签定后,由所长根据代理事项的性质、难易程度确定代理部门,下达《实施代理通知书》(样式附后),并提出相应要求。
2-2、代理部门接到实施代理通知书后,按要求编制《代理工作计划》(样式附后),税务代理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二)代理事项名称、要求及范围;
(三)审验重点内容及重点环节的选择;
(四)采取的方法及所需的主要资料;
(五)代理工作及实施进度和时间预测;
(六)人员安排及分工;
(七)风险评估;
(八)代理费用预算;
(九)其他。
2-3、代理计划编制完成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查、修改, 重大代理事项的计划,报所长审查。
2-4、代理计划报经审批后,加注意见交经办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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