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今日焦点 更多菜单 Menu

调节收入分配,个税、消费税改革再受关注

发布时间:2009-03-0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193


  个税改革因涉及每个人的利益,在最近几年的“两会”上,一直备受代表、委员乃至社会各界的关注,今年也不例外,有很多政协委员就此发表看法或提交了自己的提案。


  刘克崮委员认为,提高居民收入,既是未来经济增长方式改变的需要,也是渡过当前经济寒冬的需要。这就赋予个人所得税以重任,要求其成为未来筹集财政收入的骨干税种,发挥社会公平正义的调节功能。他希望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推动个人所得税制全面改革,要建立高层次的改革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并制定详细的改革工作时间表。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周晓光,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认为,无论是提高所谓个税起征点,还是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达程度进行征税,都不能彻底解决个税征收中的所有问题,也不利于贯彻鼓励消费、拉动内需的国家政策。近些年,凡是有关个税的话题,无不集中在“起征点”的争论上,而这只是个税问题中之一。如何让个税兼顾不同家庭、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来源等,才是最终解决个税公平问题的关键。


  张晓梅表示,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符合个税改革的大方向,这种征管方式尽可能兼顾了公平正义,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其在我国实施还面临着现实的障碍。主要在于,我国缺乏个人财产信息透明的文化背景和制度基础。表现在缺乏完备的金融信用体制,个人收入和金融资产不公开不透明,缺乏有效的收入监控手段和相关调查统计手段;家庭财产和隐性收入难以核查,特别是私有住房、有价债券、亲友馈赠以及遗产继承等财产情况难以核实;没有建立科学测定收入高低的系统指标。收入核查主要依靠主观判定,缺乏客观性与准确性;只侧重于收入状况的核查,往往忽略支出部分等。为此,她提出,我国可以尝试将目前的个税征收,以个人为单位改为以家庭为单位、以年度时间为一周期来进行,这样基本保证了一个家庭最基本的消费和生活需求,避免了月度征收的繁琐。她说:“个税改为以年度征收,使监管征收部门就有时间去调研、监控每一个家庭的实际收入和支出状况。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征收效率,而且也能够得到我国家庭实际收入情况的第一手数据。”


  宗庆后代表建议,鉴于综合所得税制对征管工作要求较高,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估计短时间内改革方案难以出台,可以在综合所得税制出台前,先提高个税的“起征点”,以增加老百姓手中可消费的钱。他说,国际上有一个公认的指标,中产阶级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38%以上,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因此,要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缓解收入分配悬殊的矛盾,应培育更多的中产阶段,通过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消费税改革的话题也引起了一部分政协委员的重视。致公党中央就向全国政协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消费税制度的提案》。提案认为,我国目前的消费税制度存在税率确定不科学、计税方式不合理、征收范围越位缺位并存和税收法规多等问题,有必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提案建议,未来要完善消费税立法,主要税种应将由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上升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法律。同时,对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清理,防止出现地方违反国家统一税法制定地方税收政策的现象。


  提案还建议,我国应扩大消费税的课税范围,由现在的有限型过渡到中间型。具体做法为:选择征税后不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奢侈品,如保健食品、高档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美术制品、裘皮制品、成品油、贵重首饰等课征消费税;将目前尚未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高能耗产品、资源消耗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适当调高现行一些应税消费品的税率;对酒精、公共汽车轮胎、矿山建筑车辆等生产资料及人们生活必需品,应停止征收消费税。


  提案还提出了构建“绿色”税收体系的概念,建议对课征制度作如下调整:首先,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铅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进程;其次,对那些预期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又有相关的绿色产品可以替代的各类包装物、一次性电池、塑料袋和餐饮用品等产品列入征税范围。


  提案还建议,改革消费税的计税方式,将我国现行的价内税改为国际通用的透明、公开的价外税,并在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税款和价款。这样,消费者在购买消费品时,就知道了自己所承担的税款。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骏豪集团主席朱树豪提出,近10年来,扩大消费需求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短板”,在当前形势之下更需要立足国情,借鉴各国各地区经验促进消费。为此,他建议国内不同地区应因不同情况,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增收减负,“藏富于民”,增强居民财富支配能力。具体包括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施消费退税政策,对凡在购房、购车、旅游等重点消费领域进行消费的居民,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等。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您好!为了更好的体验我们的服务,请您 OR


评论一下

通知公告Notification announcement

今日焦点Focus today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会员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

返回

您可以选择以下第三方帐号直接登录甘肃方正,一分钟完成注册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