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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泉分部上报有关请示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02-24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607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Fang  Zheng  Tax  Administrator  Business  Office  In  Gan  Su

 

甘方税师批字[2009]06


 

关于酒泉分部上报有关请示事项的批复

 

酒泉分部:

 

你上报的《关于酒泉市天勤菜叶公司等6家公司收费事宜的请示》(甘方税师酒请字[2009]001号)、《关于东芝笔记本电脑升级的请示》(甘方税师酒请字[2009]002号)、《关于配备电脑的请示》(甘方税师酒请字[2009]003号)均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部按照上报的酒泉市天勤菜叶公司等6家公司收费标准及开票金额,按照实际收款确定收入,实际收款与开票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手续费支出。

二、由于54台电脑暂时够用,因此电脑配备事宜暂缓。

三、对东芝笔记本电脑内存升级可以进行,建议增加内存条一个,512M市场指导价130-140元;1G市场指导价170-180元。

 

特此批复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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