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和2008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提升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税收执法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09年3月组织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
为了帮助税务稽查人员更好地把握《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案例》(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年9月版,下称“考试教材”)的内容,同时也为考试命题提供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税务稽查人员和有关税务院校的专家,围绕考试教材,编写了《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大纲》,并作以下说明:
一、我们本着突出“实用性、普遍性、重要性”的原则编写本大纲。大纲分税务稽查管理篇和税务稽查方法篇。国地税稽查人员按照税收征管业务的划分范围,学习相关知识。
二、税务稽查人员在学习《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方法》主要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要结合《税务稽查案例》融会贯通地掌握各知识点。
三、本大纲根据“立足稽查、注重实务”的要求,按照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对考试教材内容进行了提炼。其中,了解、熟悉、掌握的内容在考试命题中所占的比例约为5%、35%、60%。
由于时间所限,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国家税务总局考试大纲编写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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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题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的通知》(国税办发﹝2008﹞126号)文件的规定,本次考试试题总分为150分(综合理论题70分、实务题80分),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判断、改错、案例分析等。考试时间18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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