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
一、 考试科目: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全科目(五科)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三年内考试合格全部科目;有免试科目(考二科)的考生,须在一年内考试合格全部科目。
二、 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全科目(五科)报考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二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报考条件
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为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请登录甘肃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报名。
1、选择级别。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相应级别(级别2考2科、级别5考5科)和科目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前参加过考试的人员,必须准确填报档案管理号,否则成绩不能滚动。报考人员必须完全符合有关报考条件,如弄虚作假报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4、网上缴费。符合报考条件及照片审查通过的人员,于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
四、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教材为专用教材,考生可在所在地市(州)国税局或地税局征管科根据自己需要单科预订考试教材。
考前培训采取网上辅导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在各教材征订点单科预定网上培训科目,参加由中华会计网校或中税网校开设的注税考试辅导班。兰州市的考生直接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征订教材和培训科目。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以前因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资格考试违纪而处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2、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报考时出具)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三号令)处理,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 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
3、考试收费每科50元。
4、本次考试只在兰州市设考场,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甘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85号(胜利宾馆7楼721房间)。
联系电话:0931-8820369 8836051
传真:0931-8416812
甘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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