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8〕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保证出口企业申报和税务机关审核退税,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商品编码1902190000“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进行了扩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021900001,按13%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5%。
二、19021900002,按17%征税的其他未包馅或未制作的生面食,退13%。
本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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