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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8-07-29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915

 

 

甘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文件

 

 

甘注税发[2008]07

 

 


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

检情况的通报

 

各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今年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就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做了安排,专门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117号),接此文件后,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十分重视,两局联合下发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排部署了我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今年的年检工作。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年检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年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详细的工作安排。要求各级国、地税务机关及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切实肩负起行政监管的职责,认真做好本次年检工作。同时,对年检的要求、程序、时间和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年检工作从今年2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经历了税务师事务所自查、县(区)市两级国、地税务机关审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复查和组织重点抽查四个阶段。自查和县、(区)、市两级税务机关审查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兰州市的19家税务师事务所及114名注册税务师进行了重点抽查。整个年检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省国、地税务局的安排,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截至2007年底共有注册税务师事务所58家,执业注册税务师316人,其中:认定的注册税务师10人。按照省国、地税务局对今年年检的规定,除2007年底新成立的5家税务师事务所不参加今年的年检外,其余53家税务师事务所和316名执业注册税务师必须参加本次年检。然而,本次按期参加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有51家,执业注册税务师308名。甘肃祥源税务师事务所无故未参加年检;兰州桐兴税务师事务所未按时参加年检;罗梁波、孙占云、蒙景明、张国林、李明德、张建红、周小军、齐建德等8名执业注册税务师无故未参加本次年检。

从今年的年检情况看,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总体情况还是好的。不论是从执业质量上,还是从事务所内部管理上都有很大的提高,尤其是执业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行业队伍建设正在向高学历、专业化、年轻化的方向发展;提高质量,讲求信誉已成为大部分税务师事务所追求的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已不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落实在行动上。通过此次年检,有许多值得肯定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一)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大部分税务师事务所人员结构比较合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在逐步提高,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业质量比往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比较详细,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工作底稿内容齐全、装订整齐,实行了三级复核制度,为税务机关审批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制度建设逐步加强。大部分税务师事务所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措施来抓,比如,甘肃国瑞税务师事务所在原有的四项制度的基础上又新制定了《全体执业人员行为规范》、《内勤人员年度工资晋升考核办法》、《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培训制度》、《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等;甘肃天一永信税务师事务所在执业质量控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一整套的控制制度,并对几项鉴证业务的工作底稿及工作程序做了详细的规范;兰州华晔税务师事务所早在2006年就通过了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7年又被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07年度诚信单位”荣誉称号,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税务师事务所在强化管理、规范执业上狠下功夫,锐意创新,并取得了可喜成绩,执业质量不断提高。

(三)内部财务核算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大部分税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建立了完整的核算体系,准确核算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编制会计报表,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各种税费,做到了账账相符、帐表相符、各种报表报送及时。

(四)档案管理更加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基本上做到了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分类管理,档案资料齐全,装订整齐,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各税务师事务所对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档案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执行。

(五)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各事务所把执业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培训的力度不断加大,甘肃方正、兰州正泰等税务师事务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主动联系外省、市税务师事务所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探讨有关业务知识、规划发展前景;兰州华晔税务师事务所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对本所的员工进行专题讲座,同时也邀请企业的财会人员一同参加培训,讲解税收政策中的疑点难点;各税务师事务所还通过参加中税协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来提高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员业务素质;鼓励员工考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并采取安排复习时间、报销考试费、资料费等形式,鼓励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各种培训,大大提高了业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对51家税务师事务所及其308名执业注册税务师一年来各项工作的检查和对19家税务师事务所重点抽查情况来看,虽然总体情况看好,但也有少一部分税务师事务所存在着执业资质、执业质量、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质方面:

在重点抽查过程中发现,兰州天源、甘肃谊丰2家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存在空挂,从业人员人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问题。

(二)执业质量方面:

在重点抽查中发现,有部分税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涉税鉴证业务标准,出具涉税鉴证报告,一是在存档的涉税鉴证报告上没有执业注册税务师的签字盖章:二是代理协议书未按要求填写或协议书中项目填写不全,甚至还存在个别不签订协议书的现象;三是工作底稿不详实,没有整体工作计划和企业交换意见书,甚至有代签的现象。存在上述问题的有:兰州恒泰、甘肃恒盛、兰州天源税务师事务所。

(三)财务管理方面:

1、注册资金不到位,执业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经检查有:兰州中瑞阳、甘肃励致税务师事务所将建所初期的注册资金由发起人分几次以个人名义借走,注册资金实际撤空。

2、甘肃励致、兰州天源税务师事务所存在账目混乱、账务处理不合理,没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的问题。

(四)内部管理方面:

兰州天源、兰州恒泰、甘肃恒盛税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部分工不明细,不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收文、发文不登记、不归档。

三、年检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无故不参加年检的甘肃祥源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甘肃祥源税务师事务所从2008715日至915日期间进行整改,在此期间不得执业,将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整改期满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注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向社会公告。

(二)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兰州桐兴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甘肃祥源税务师事务所从2008715日至915日期间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三)对无故不参加年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罗梁波、孙占云、蒙景明、张国林、李明德、张建红、周小军、齐建德等8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上述8名执业注册税务师从2008715日至915日期间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执业。

(四)对存在执业注册税务师空挂,从业人员达不到规定标准;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工作底稿不完整、记录不清晰;鉴证报告三级审核签发制度不到位;内部管理混乱,账务处理不合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部分工不明确的兰州天源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年检不予通过。责令兰州天源税务师事务所从2008715日至915日期间进行整改,在次期间不得执业,将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五)对在开展业务中,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工作底稿不完整、记录不清晰;工作底稿未建立逐级复核制度;鉴证报告三级审核签发制度不到位的兰州恒泰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之规定。责令兰州恒泰税务师事务所从2008715日至915日期间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六)对在开展业务中,鉴证报告没有严格执行三级审核签发制度的甘肃恒盛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甘肃恒盛税务师事务所从2008715日至915日期间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七)对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兰州中瑞阳税务师事务所,甘肃励致税务师事务所,提出通报批评,要求尽快整改。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通过此次年检,总结经验、把行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发扬广大;对年检中已经查处的问题,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整改;对存在问题但在年检抽查中没有查到的,各税务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对照检查,自行纠正存在的问题,规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执业、诚信经营的理念,不断提高执业质量,积极推进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甘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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