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文件
甘方税师通字[2008]10号
关于执行新工资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兰州总部及各分部: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工资分配标准》等制度已经分部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为做好工资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工资的确定
1、根据《工资分配标准》,岗位设置所长、副所长、所长助理、分部主任、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业务人员。
2、总部下设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项目策划部、高新企业服务部、房产企业服务部、铁路企业服务部及其他企业服务部,其负责人享受部门负责人岗位工资。高新企业服务部、房产企业服务部、铁路企业服务部及其他企业服务部下设若干业务组,组长享受项目经理岗位工资待遇。
3、每个分部设主任一名,享受年薪待遇,分部下设若干业务组,组长享受项目经理岗位工资待遇。(根据业务情况,兰州总部设5个业务组、张掖4个业务组、庆阳2个业务组、白银1个业务组、武威3个业务组、酒泉2个业务组、嘉峪关3个业务组)
二、工龄工资的计算
加入本所起均按一年计算。
三、上报补(退)工资的有关事宜
1、分部应尽快根据评审的技术职务以及工龄、岗位等测算所属人员的各类工资并于7月1日前上报总部审查,审查批复后于7月10日前下发。
2、基础工资由办公室或内勤组测算,提成工资由各业务组测算上报分部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总部。
3、提成工资的计发标准均为8%(常年代理、单项代理)。
附件:
1、《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2008年1-5月补退工资审核表》
2、《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提成工资计算表》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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