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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1月1日实施 税务部门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2008-01-04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1445
    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营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日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新所得税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答。
    税务部门指出,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有利于形成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新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据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从总体上看对我市大多数企业将会带来积极影响。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好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比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创业投资优惠、自主创新政策优惠等,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税务部门介绍,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方面有许多亮点,其中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如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界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给予享受20%的优惠税率。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市大多数企业将会享受到降低税率的实实在在的优惠。
    据介绍,虽然目前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经颁布,但是与之相配套的若干管理制度和办法还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税务部门表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是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优惠政策的兑现也是以年度为期限。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并不会给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或战略策划产生影响。纳税人完全可以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政策引导下,进行本企业的经营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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