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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人的税务代理”,症结何在

发布时间:2004-12-03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方斌国 来源:原创|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阅读数:1802

    2004年4月2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第一次聚焦税务代理,一石激起千层浪,让刚刚步入正轨的税务代理业蒙上了阴影,使得本来就步履维艰的税务师事务所成了众矢之的。作为一个执业注册税务师,面对那一幕幕“恼人的税务代理”义愤填膺,真是恼人,但是冷静思考禁不住要问,这“恼人的税务代理” 谁之过?症结所在何处?
    短短十几分钟《恼人的税务代理》披露事实清楚,说明问题入木三分,这“恼人的税务代理”恼人的是什么呢?一是违背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强制代理,无论纳税人是否愿意,一律照此办理;二是只收费不服务,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市场规则;三是以费抵税,执法犯法,挖国家墙角,严重违反了国家税收不可侵犯的基本原则。面对这些问题,真正的税务师事务所无论如何也是作不到的,因为没有那个真正的税务师事务所又如此大的权利,显然有一支无形的、享有税收征收、管理、稽查权的手把税务师事务所当成工具,制造了那“恼人的税务代理”,这一点《恼人的税务代理》的解说词说明的再清楚不过了,明脱暗不脱,利用行政手段强制代理,甚至将税款抵作代理费等等,挖空心思其实质就是为了小团体利益,巧立名目,强取豪夺,“恼人的税务代理”谁之过,不言而喻。
    那么这“恼人的税务代理”症结何在呢?一言以弊之,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丢弃了无价的诚信。在此笔者不想用过多的笔墨对广水市国税局在“恼人的税务代理”中扮演的角色评头论足,但是如何从康辉公司中汲取教训,加强诚信建设,重塑注册税务师形象,使“恼人”的事变成“喜人”的事,却是我们值得深思的。
一、树立以诚为本的思想是诚信建设的基础
    诚信是维系正常社会关系的基础,朱镕基总理曾在考察国家会计学院时题词:“以诚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把树立诚信的观念作为第一要务。作为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只有树立以诚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诚信在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性,才能自觉的加强诚信建设,维护行业的整体形象。
    树立以诚为本的思想观念,就是要把诚信建设当成我们的创业之基、立业之本,始终不渝的坚持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尊旨,放弃权利保护,勇敢面对市场,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不卑不亢,不为短期利益所诱惑,不拿诚信作交易。不难想像,只要全国的注册税务师牢固树立以诚为本的思想观念,共同努力,我们一定会迎来注册税务师新的春天。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诚信建设的基础
    同“恼人的税务代理”反映的情况一样,我国税务师事务所大都是从原挂靠单位脱钩改制而来的,康辉公司之所以被利用制造“恼人的税务代理”,其关键的一点就是与税务机关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税务代理行业来讲,诚信就是依法接受纳税人的委托,坚持独立、客观、公正、高效的原则,正确应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处理委托人委托的税务事宜。诚信是主观意志的体现,税务师事务所如甘作附庸,没有相对的独立性、没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能力,也就没有诚信可言。《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29条规定,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注册税务师应当独立、公正执行业务。第22条规定,注册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些规定就是从制度上赋予注册税务师独立执业的权利。税务代理行业只有与挂靠单位彻底斩断不正当的利益关系,抛弃权利的保护,成为真正独立的企业法人,独立执业,才有可能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诚信形象。
    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属行业要成为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树立其权威性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注册税务师是具备一定条件,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授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资格的人员。正如主持人张泉灵所言,税务代理的健康发展,对于加强税收征管,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税收和经济秩序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税务代理还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就是有利于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从理论上讲,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注册税务师三方形成权利相互制约的机制,对推进依法治税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现状是注册税务师执业没有法律保障,缺乏监督税务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据,没有明确的可作业务,个别税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满脑子想的是找靠山税务局,眼睛盯的是纳税人的钱袋子,自然就忘了税收法律法规,忘了行业规范,失去了独立性,也就无诚信可言了。因此税务代理行业的独立性是诚信建设的基础,而赋予注册税务师一定的权威又是税务代理独立的保障。
   三、建立健全规范税务代理行业法规是诚信建设的保障
    应该认识到,诚信建设不应仅是一个道德规范调整的问题,它更是法律调整的范畴。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不讲诚信,损坏的是法律保护的正常的社会关系。康辉公司在“恼人的税务代理”中与税务机关共同实施强制代理,以税抵费,不能说仅受到舆论的谴责就可以了事的,应该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但是根据目前情况看,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法律级次低,行业规范的制定严重滞后,没有完整的引导、评价、监督、惩治税务代理行为的法律依据。一句话,诚信没有法律的保障,又怎么能建立起来呢!
    因此,加强税务代理行业的诚信建设,还应加快税务代理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包括制定《注册税务师法》和依据《注册税务师法》制定完善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的各种准则,以达到明确执业规程,具体衡量诚信的标准,引导、评价执业行为,监督、惩治违背诚信的做法,建立系统、完整的评价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务代理行业的诚信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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