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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27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安体富 樊勇 来源:中国纳税人 阅读数:1817
     日前,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房地产交易秩序整顿规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国政府网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答:2002年以来,各地积极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一定成效。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交易环节的问题较为突出,如房地产违规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发布虚假广告,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合同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以及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对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明确提出, 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在此背景下,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房地产交易环节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对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问:前一段时间,社会上对商品房预售议论较多,《通知》对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答: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房地产市场交易制度,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相应的配套约束机制不健全,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如重复预售、再抵押骗贷、捂盘惜售、延期交房、“货不对板”甚至“烂尾楼”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房地产交易秩序,损害了购房人合法权益。针对这些问题,《通知》从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及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管等方面,对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的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以加快市场供给释放节奏。二是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登记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构建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信息系统在监控市场活动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的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四是严肃查处非法预售或以认购、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问:《通知》对房地产广告发布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房地产广告作为房地产信息发布的重要方式,对促进商品房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少房地产广告宣传中存在虚假、夸大成分,有些甚至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承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重申,不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针对一些广告发布单位受利益驱动,不履行必要审查责任的问题,《通知》不仅对房地产企业发布广告提出明确要求,还强化了广告发布单位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审查义务,从各个环节加强了对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管理。
    问:《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这与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有什么联系?
    答:房地产展销是房地产项目集中展示、交易的一种形式,具有宣传成本低、促销效果好等特点。在需求引导下,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专业化的房地产展销公司。在实践中,一些房地产展销公司经营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的规定招商,导致有的展销会成为一些手续不全甚至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的宣传场所。为此,《通知》要求工商、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审查展销活动主办方资格、参展企业的信用情况及参展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手续,严禁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参加展销。
    问:目前消费者对房地产经纪市场意见较大,《通知》提出了哪些措施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答:目前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行为不规范,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比如,房地产经纪机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非法异地经营,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赚取差价;房地产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等。为此,《通知》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一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人管理,要求房地产经纪人承办经纪业务时采用示范合同文本,实行承办房地产经纪人业务签名制度。三是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对房地产经纪过程中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及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问:今年5月,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曾就以售后包租等形式购买商品房问题向投资者发出风险提示,效果如何?
    答:风险提示发出后,各地加大了对返本销售、售后包租、分割拆零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北京、重庆、广西北海等地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对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强化购房者投资风险防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查处此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也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之一。为此,我们再次提醒广大购房者,一定要理性投资,切勿单纯瞄准高收益率,听信片面的误导性宣传,以售后包租等方式投资于房地产。
    问:三部门将如何部署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答:目前,建设部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提出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机制。三部委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也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宣传发动和部署安排、自查自纠与督查、总结经验和巩固成果、推进制度建设等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建立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三是畅通举报投诉的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房地产交易诚信机制,构筑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五是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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