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税发〔2014〕62号
各市州、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新区地方税务局:
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包括行业税收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检查。?
(一)行业税收检查项目?
1.指令性检查项目?
(1)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
(2)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及个人。?
2.指导性检查项目?
(1)地方商业银行。
包括兰州银行及分支机构、甘肃银行及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及分支机构。
(2)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
主要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煤化工、电石、铝合金、铅锌、冶炼、黄磷、造纸等行业。
(3)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包括高收入行业的高收入者及其他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
在总结2013年武威市和定西市驾驶员培训机构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2014年其他地区均以驾驶员培训机构作为税收专项整治项目。同时确定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兰州市所属两个区县(具体由兰州市局确定)对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作为税收区域专项整治试点。以上两局应采取措施开展工作,做好整治预案,探索工作经验。
(三)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安排?
1.税务总局将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2. 省局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从1500户重点税源企业名单中剔除近几年已检查过和列入今年行业税收检查、税收专项整治企业后,剩余企业原则上今年应全部进行检查。由于稽查力量不足等原因今年检查不完的,列入明年检查计划继续检查。
二、检查年度
税收专项检查的时间范围为2012年度和2013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应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14年。
三、时间安排?
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4年2月至3月)。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动员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两下一上”的选案程序,由各地市县两级稽查部门按照以上检查项目和范围选定初步检查企业名单于2014年3月19日前上报省局稽查局,检查企业名单格式请在省局FTP下载。各地应于2014年3月28日前,将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正式文件报送省局(稽查局)。
(二)实施阶段(2014年4月至11月)。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省局要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各地应于2014年7月3日前,将税收专项检查半年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统计表报送省局(稽查局)。
(三)总结阶段(2014年12月)。各地对全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并整改落实。各地应于2014年12月3日前,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年度总结(电子版)及统计表报送省局(稽查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局已成立了以白继成副局长为组长、稽查局局长陈岸颖为副组长、稽查局牵头实施、征管、税政、信息等部门组成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以税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稽查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稽查局牵头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级及下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明确进度要求,通报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考核,保障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查前准备。各地要坚决执行指令性项目的检查工作。要以点带面,选择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解剖式检查,总结归纳检查方法,细化检查方案。要认真组织查前培训,针对检查项目和行业特点,开展政策适用分析。综合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会计分析,查找存在的涉税疑点,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精心组织实施。要继续推进分级分类检查,合理分配市、县两级稽查部门检查任务,统筹安排各级稽查部门检查力量。要灵活运用交叉检查、集中检查等方式方法,提高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地要采取辅导、督促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总部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成立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企业总部及各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
(四)加强协调配合。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要充分共享检查信息和检查结果,注重检查成果的增值利用,进一步完善以查促管的工作机制。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实行联合进户检查,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加强与公安、工商、海关、银行、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获取第三方信息,切实增强执法手段,有效形成执法合力。
(五)认真分析总结。各地要全面客观分析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时上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既要反映检查成果,又要阐述工作措施,同时提出意见建议;分行业报告要全面分析行业特点,归纳税收违法行为发生规律,提炼检查方法;典型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和借鉴价值;各地自行开展的富有成效的税收专项检查项目要形成检查指南。各项数据要翔实、可靠,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报送,不得任意改动统计报表项目、格式。各地要对上报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敷衍拖沓现象。?
本通知所要求报送材料均应形成电子数据,报送至省局稽查局FTP相应文件夹。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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