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12]18号),明确2012年税收宣传工作以及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税务总局决定,今年4月继续集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并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如“税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在中央媒体开设税收宣传专栏等。其中,“税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拟定于3月底在中央政府网站和税务总局网站同步进行,由税务总局主要领导主谈,并以此作为税收宣传月的启动仪式。
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税务总局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要在当地选择网站,与税务总局同步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各地要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认真制订全年税收宣传计划,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在充分发挥宣传月品牌效应的同时,保持日常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促进全年税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税收宣传重点项目
1.总局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地税局同步举行 “税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
2.在全国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
3.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涉税热点话题开展议题设置宣传。
4.聘请税收专家学者组成税收评论员队伍。
5.在《求是》刊发总局领导署名文章。
6.在中央媒体开辟税收宣传专版。
7.在央视2套、12套播出税收栏目剧、系列剧和税收动漫公益短片。
8.开展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
9.开展第八届全国税收动漫大赛。
10.开展第七届全国税收漫画大赛。
11.开展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研讨有奖征文活动。
12.开展税收博文(包括博客、微博、短信)有奖征集活动。
13.与人民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举办税收知识竞赛。
14.编辑出版“六五”普法丛书。
15.编辑出版《当代中国税收画册》。
16.在税务系统探索推出一批官方微博。
17.举办“书法与税法”大型书法竞赛。
18.巩固税收宣传教育基地。
附2: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3.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5.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7.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8.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9.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10.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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