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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中两种方式的选择

发布时间:2005-10-13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数:2586

                                2005年9月8日             星期四       

 基础资料:A服装厂委托B线厂加工生产棉线4吨,双方商定,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每吨棉线1.2万元,供应棉纱5吨,每吨作价8000元,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用纯粹加工生产方式,每吨棉线支付加工费1800元,供应的棉纱不作价。B线厂电费等可抵扣的税额为500元。问,B线厂应该选择哪种加工生产方式?

 分析筹划:如果采用经销加工生产方式,则销售额减去原料成本的差额为4×12000-8000×5=8000(元)应纳增值税额=4×12000×17%-500=7660;如果采用纯粹加工生产方式,则加工费收入为4×1800=7200(元)应纳增值税税额=4×1800×17%-500=724(元)
 筹划结果:采用经销加工方式比纯粹加工方式多纳增值税6936元(7660-724)。两者相比,B线厂显然采用纯粹加工方式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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