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是决定企业所得税负担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可分为四类:一是据实直接扣除项目,如成本、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等;二是条件扣除项目,就是指具备一定条件方可扣除的项目,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养老保险金等;三是标准限额扣除项目,如业务招待费、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计税工资等;四是申报审批扣除项目,如坏帐损失、资产盘亏、毁损损失等,需要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否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核工作,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2000年、2001年,甘肃省国税局、甘肃省地税局分别下发文件,要求企业在申报审批扣除资料时,必须提供由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出具的审核证明。
根据以上情况,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应该认真分析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对申报审批扣除项目,给予足够的重视,如定期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核实,对资产项目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生损失,及时收集资料,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妥善保管审批资料,正确进行帐务处理,以保证税前扣除充分、合法。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期待的税制改革何时到来
Copyright © 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所 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15002760号 |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559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8楼) TEL:0931-8106136 | 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