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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批需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04-11-28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闫学忠|ZYFANGZHENG@163.COM 来源:原创 阅读数:270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是决定企业所得税负担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可分为四类:一是据实直接扣除项目,如成本、金融机构贷款利息等;二是条件扣除项目,就是指具备一定条件方可扣除的项目,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养老保险金等;三是标准限额扣除项目,如业务招待费、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计税工资等;四是申报审批扣除项目,如坏帐损失、资产盘亏、毁损损失等,需要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否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核工作,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2000年、2001年,甘肃省国税局、甘肃省地税局分别下发文件,要求企业在申报审批扣除资料时,必须提供由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出具的审核证明。

    根据以上情况,作为企业财务人员,应该认真分析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对申报审批扣除项目,给予足够的重视,如定期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核实,对资产项目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生损失,及时收集资料,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妥善保管审批资料,正确进行帐务处理,以保证税前扣除充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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