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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性搬迁财税业务处理(五)

发布时间:2018-11-06 字体: 放大 缩小 作者: 阅读数:3025

第五讲 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及差异分析

一、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7:2012年10月,甲企业开始政策性搬迁业务,当地政府给予180万元的经济补偿,甲企业变卖机器设备(原价100万元,已计提折旧70万元)取得处置收入10万元,销售存货(成本9万元)取得收入11.7万元。2013年发生搬迁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费用10万元,发生职工安置费20万元,用搬迁补偿资金重置固定资产120万元, 2013年完成搬迁。假设以前年度均盈利,暂不考虑各项税费。会计处理如下:

  2012年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取得搬迁补偿收入

       借:银行存款  180

         贷:专项应付款  180

  (2)处置机器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

       累计折旧      70

     贷:固定资产      10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

  借:营业外支出  2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

借:专项应付款    20

 贷:递延收益        20

  借:递延收益  20

   贷:营业外收入  20

(3)处置存货

  借:银行存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9

   贷:库存商品  9

2013年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支付搬迁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费和职工安置费用

  借:管理费用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专项应付款  30

贷:递延收益    30

借:递延收益   30

贷:营业外收入  30

  (2)重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120

      贷:银行存款    120

     借:专项应付款  120

      贷:递延收益    120

  (3)结转搬迁补偿收入余额

   借:专项应付款  10

         贷:资本公积  10

二、搬迁所得及差异分析

(一)收入差异

甲企业2012年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补偿收入180万元,处置资产收益10万元合计190万元,由于在搬迁期间,不计入当期应税收入,但是销售存货的销售收入11.7万元结转成本成本9万元应计入当年收入成本,缴纳企业所得税。按会计核算确认的营业外收入、支出的20万元应纳税调整减少和增加。

(二)搬迁支出差异

2013年会计核算的搬迁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应分别做纳税调整增加和减少。

2013年甲企业搬迁项目完成,清算搬迁所得130万元(180+10-30-10-20),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讲  概述

第二讲 政策性搬迁涉及的税务管理问题

第三讲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处理

第四讲 政策性搬迁涉及的其他税收问题

第五讲 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及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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